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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专业简介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4-06-06  来源:    浏览次数:

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12年批准新增的本科专业,于20129月开始招生。

我院学前教育专业在人才培养目标上,力求凸显人才培养的特色。使该专业毕业生能够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幼儿教育师资培训工作、儿童早期社会服务与管理、幼儿教育研究,以及其他幼教机构的工作等。概括而言,学前教育专业人才的培养应具备三方面的素养:教师基本素养(人文素养、教师素养)、幼儿卫生保健与护理技能、艺术素养。

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专业现有专兼职教师22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8人,讲师10人,博士5人,硕士10人。此外,我院还从地方省级示范幼儿园聘请了多位经验丰富的幼儿园教师担任专业兼职教师,以加强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师队伍建设。

我院学前教育专业现有教学设施包括:琴房、舞蹈房、画室、教学实训的微格教室、教师技能自主学习与训练平台、以及遍布教室的多媒体设备。此外,还为建立了一批稳定的、规范的和标准化的教育实习基地。我院与咸宁市两所省级示范幼儿园(交通幼儿园、市机关幼儿园)已经建立联系,并签订了“伙伴合作协议”,为学前教育专业实践(实习)提供了保障。

附件:

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热爱儿童和学前教育事业,具备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等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艺术素养和能力,具有较强的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有一定的科学素养和较高的人文素质,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包括培养高素质的幼儿教师、幼儿教育师资培训和儿童传媒工作者、儿童早期社会服务、管理和研究人员,以及其他幼教机构的专业人员等。

(二)培养规格与素质要求

本专业的学生应掌握先进的现代教育观念和教学方法,系统地掌握学前教育专业所需要的心理、教育、营养保健、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基本理论与技能,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发展的趋势与新进展,能够进行实际教学、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能基本掌握一门外语,具备基本的从事学前教育科学研究的综合素质。

毕业生应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知识和能力:

1.热爱儿童,热爱学前教育事业;

2.具有高尚的人格、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求实创新精神;

3.具备比较全面的理论素养和宽阔的学科视野,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能够适应学前教育改革与学前儿童社会服务发展的需要;

4.掌握学前教育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技能,具备从事学前教育实际教学、管理与学前儿童社会服务工作的基本能力,并能与社区其他人员、机构、幼儿家庭等保持良好的沟通、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5.理解并执行我国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实践与科学研究的发展趋势,并初步掌握学前教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形成基本的学科研究意识、态度与能力。

6.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基本具备能够阅读和翻译专业文献资料的能力;

7.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通过计算机一级考试;

8.掌握教师基本技能,技能测试达到学校规定标准。

(三)修业年限与授予学位

学制:四年;       

学位:教育学学士

(四)主干学科:

教育学

(五)专业主要课程

普通心理学、人体解剖生理学、教育概论、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琴法、声乐、舞蹈、美术、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心理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学前卫生学、幼儿保健学、幼儿园课程、幼儿教育研究方法、学前儿童游戏理论、幼儿园活动设计与指导、幼儿玩具设计与制作、幼儿园音乐教育、幼儿园美术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