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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教育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者:何卓尔  发表时间:2026-09-21  来源:教育学院    浏览次数:


为规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保证评审工作依规有序开展,根据《关于开展2025-2026 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湖科学通〔2026〕39 号)要求和《湖北科技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湖科学〔2025〕44 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教育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管理和组织实施我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成员

组  长:袁尚会 邹 强

副组长:王杨琴 俞佳君

组  员:郑 珍 娄 强 胡瑶瑶 杨兴芳 蒋霞霞 刘任丰 陈红义 潘理平 倪 萍

学生代表:周嘉锜 王梦蝶 杨儒璠 王玙璇

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0715-8260540)

二、工作职责

(一)组长职责

1.全面统筹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整体工作,牵头贯彻落实学校奖学金评审相关文件政策、规章制度,结合学院实际审定评审细则及工作流程,把控评审工作整体方向与节奏。

2.主持召开评审工作部署会、结果审议会等各类专项会议,统筹协调评审工作中的各类问题,保障评审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3.审核最终评审结果,对学院拟推荐获奖学生名单、评审材料、评审工作报告进行终审把关,签字确认上报材料,对评审工作合规性、公正性负总责。

4. 牵头处理评审过程中的重大争议、异议反馈及申诉问题,统筹做好政策解读、舆情把控、问题整改等工作,维护评审工作严肃性与公信力。

(二)成员职责

1.政策宣讲与通知落实:通过班级宣讲、线上通知、一对一答疑等方式,面向全院本科生开展奖助政策解读,包括申报条件、材料要求、评审流程等内容的宣传工作,确保学生全面知晓、清晰申报流程。

2. 申报材料初审:负责收集全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严格对照评审条件、申报规范,逐一核查学生申请表、成绩单、综测排名、荣誉证书、事迹材料等申报材料,重点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有效性。

3. 综合评审推荐:严格遵照《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及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通知、文件要求组织开展评审工作。评审以学生综合素养为核心依据,全面考察申报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发展、思想道德表现、社会实践经历、竞赛科研成果、在校奖惩情况等核心维度。

4. 过程记录与资料归档:全程参与评审各环节工作,认真做好各类资料的整理、汇总与留存工作,完整留存评审全过程档案,保障评审工作可追溯、可核查,为后续学校复核、督查工作提供完整依据。

5.公示监督与异议处理:协助做好评审结果院内公示工作,规范公示内容、公示时长与公示渠道,主动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及时收集、登记师生对评审结果、评审流程的异议与反馈,如实上报核查情况,协助完成问题整改与答复工作。

6.材料汇总与上报:根据评审结果,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格式要求完成材料汇总、审核与上报工作,杜绝漏报、错报、迟报问题。

7.纪律自律工作:全体小组成员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决杜绝违规评审、徇私舞弊等行为。


教育学院

2026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