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第2次)
初审名单公示
教育学院按照湖科学通【2024】55 号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申报、班级推荐、资格初审、竞选演讲、民主评议等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学号 |
年级/专业 |
政治 面貌 |
学习成绩排名 |
综合成绩排名 |
龚静怡 |
女 |
20215401008 |
21级学前教育 |
中共预备党员 |
1/41 |
1/41 |
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如对以上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逾期不予办理。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8日
联系电话:0715-8260540
电子邮箱:94486306@qq.com
教育学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