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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湖北赛区工作方案通知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6-03-14  来源:    浏览次数:

湖北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
关于印发2016年“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
湖北赛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人社函〔2016〕5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总体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423号)的要求,做好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印发2016年“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湖北赛区工作方案,请你们积极动员,主动参与,展现我省良好的创业形象,力争在全国大赛中再获佳绩。
附件:2016年“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湖北赛区工作方案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月22日
附件:
2016年“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湖北赛区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总体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423号)的文件要求,做好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作,展示我省创业人物和创业风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大赛主题
共圆中国梦,青春创未来。
二、参赛对象
大赛分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参赛团队(企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参赛人员须年满18周岁但不超过40周岁,可以是境内高校青年学生、社会青年、港澳台青年以及海外留学青年。
(一)团队组参赛条件
1.截至2016年1月15日,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获创业计划的团队;2015年7月15日(含)以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
4.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5.专项赛“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要求参赛项目创始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或曾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务工经历的农业户口人员;
6.参赛项目非“中国创翼“(2015)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团队组前六名项目。
(二)企业组参赛条件
1.2013年1月15日(含)以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
2.有股权融资需求,尚未接受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
3.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极高成长潜力;
4.专项赛“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要求参赛项目创始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或曾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务工经历的农业户口人员;
5.参赛项目非“中国创翼“(2015)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团队组前六名项目。
三、赛制流程
大赛设四个行业赛和一个专项赛,行业赛分为“新能源及环保产业类”、“高端装备制造业类”、“生活性服务业类”以及“综合类”等四项;专项赛为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
(一)报名与审核确认: 1月30日至4月30日
1月30日至4月15日,参赛者按四大行业或专项赛登陆大赛官网或国家人才网注册报名。4月16日至30日,全国大赛组委会对参赛团队(企业)进行资格审核及网络初选,经省级组委会最终确认后,在大赛官网或国家人才网上公布初赛参赛团队(企业)名单,省级组委会以短信、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本省参赛者。
(二)材料评审:5月
省级组委会对通过审核确认的参赛团队(企业)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排序,取各行业赛、专项赛前8-10名进入现场路演初赛。
(三)现场路演初赛:6月
现场路演初赛由省级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分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不区分行业赛或专项赛。晋级全国半决赛名额由大赛组委会根据权值确定。省级组委会根据晋级全国半决赛名额,以初赛评分排序为依据,确定晋级的参赛团队(企业)。对未晋级全国半决赛的参赛团队(企业)授予“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创翼之星”称号。
(四)行业全国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专项赛全国半决赛: 7月至9月
晋级行业全国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专项赛全国半决赛的参赛团队(企业)按要求到指定城市参赛,比赛采取现场路演形式进行。
每个行业全国半决赛最终角逐出团队组20个,企业组20个,参加行业全国总决赛;对未晋级总决赛的项目,授予“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银翼”奖。每个行业全国总决赛分别评出团队组和企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对其他20个项目,授予“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金翼”奖。
专项赛全国半决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别角逐出团队组20个,企业组20个;第二阶段最终角逐出团队组10个,企业组10个,参加行业全国总决赛。对未晋级第二阶段比赛的项目,授予“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银翼”奖;对未晋级专项赛全国总决赛的项目,授予“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金翼”奖。
(五)“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2016年10月全国“双创”活动周期间
“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由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在北京举办。比赛采取现场路演形式,最终评选团队组和企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
根据参赛的最终成绩,晋级全国半决赛、总决赛的参赛团队(企业),可获得省创业资金扶持,并被优先推荐入驻省级创业孵化基地。
四、组织领导
成立“中国创翼”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省级组委会,负责湖北赛区创业创新大赛的组织领导。
主  任:董长麒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副主任:熊娅玲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处处长
李  忠  省人才服务局局长
张国庆  省劳动就业局副局长
委  员:王  静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处副处长
邹宽斌  省劳动就业局农村就业指导和培训处处长
韩俊桥  省人才服务局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处处长
马哲久  省人才服务局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处副处长
“中国创翼”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省级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人才服务局。
五、责任分工
为抓好落实,根据工作职能,将工作任务适当分工。
(一)厅就业处
提供获得省创业扶持的2013年以后工商注册的创业项目(3月1日前)。
(二)省劳动就业局
1、征集在省乡镇企业或进入城镇务工,或曾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务工经历的农业户口人员的创业项目(4月15日前);
2、负责在本部门网站上发布大赛通知及相关信息(1月30日-4月30日)。
(三)省人才服务局
1、负责起草大赛通知文件和工作方案(1月15日前);
2、收集汇总全省参赛项目,与大赛全国组委会保持密切沟通(1月30日-4月30日);
3、做好大赛宣传工作,及时发布大赛通知及相关信息(1月15日-4月30日);
4、负责与全国大赛组委会确认最终参加初赛或晋级半决赛、决赛团队(企业)名单,并以短信、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参赛者(4月16日-30日);
5、负责大赛省级初赛的组织实施工作(5月-6月);
6、带队参加全国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并为我省参赛选手做好服务工作(7月-9月);
7、大赛结束后,做好总结工作,向大赛组委会报送相关材料(10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领导具体负责,安排1名同志担任联络员,全面做好大赛组织实施工作。
(二)密切配合。本次大赛报名时间紧、任务重,关系湖北形象。请有关单位站在全省大局的高度,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即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
(三)保证质量。因大赛筹备时间有限,请各相关单位抢抓时间,尽快行动,按照大赛时间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同时,要注重参赛项目的质量,争取在全国总决赛中一举夺魁。
“中国创翼”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省级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翟学丽 027-87257932 梁  晨 027-87257971
张  伟 027-87257935
传  真:027-87257971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保大楼914室
邮  箱:497150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