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9日)
根据学校党委《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通报精神的通知》(湖科党纪【2016】4号)要求,教育学院党总支于4月29日下午3:00在学院会议室召开了全体教职员工大会,传达学习了通报及学校其它文件精神,部署了学院下一阶段廉政教育工作。
党总支书记吴亚林同志传达了《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通报精神的通知》(湖科党纪【2016】4号)相关部署,重点学习了《关于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中纪通【2015】11号)、《关于8起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鄂纪通【2015】18号)、《关于8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的通报》(咸纪通【2016】7号)等三个通报。同时,吴亚林同志还传达《关于印发<湖北科技学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预防与惩治腐败工作方案>的通知》(湖科党纪【2016】3号)、《关于印发<湖北科技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通知》(湖科党组【2016】3号)、《关于印发<湖北科技学院2016年春季学期党总支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湖科党宣【2016】2号)等三个文件精神及党委书记彭育园同志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明确:
1.教育学院党总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联系通报披露的典型案例以及近期学校发生的科研经费违规报销案例,结合个人实际,对照《准则》和《条例》,深入查摆自身不足。
2.教育学院党总支要切实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及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党和师生员工的利益摆在首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自律,努力为师生服务。
3.教育学院党总支要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个弦,结合教育厅高校财务专项检查,主动发现学院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制定整改措施,以扎实措施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4.教育学院党总支下一阶段要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科技学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预防与惩治腐败工作方案>的通知》(湖科党纪【2016】3号)、《关于印发<湖北科技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通知》(湖科党组【2016】3号)、《关于印发<湖北科技学院2016年春季学期党总支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湖科党宣【2016】2号)等三个文件及党委书记彭育园同志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要求,深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现学习制度化,创新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
与会人员:
吴亚林 杨红霞 袁尚会
综合办、教学办、学工办主任;
专业(教学、科研、实践)团队负责人;
民主党派、无党派教职员工;
其他教职员工。
记录人:袁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