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8日总支委员会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建工作,提高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党支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组织好党课教育。
第二条 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学期召开两次,开学初和学期结束前各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会议次数。
第三条 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决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2、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听取和审查支委会工作报告、总结并讨论通过。
3、按照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总支的具体要求,联系学院和支部实际,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5、评选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对犯有错误的党员、不合格党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6、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7、讨论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
第四条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第五条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内容:
1、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
2、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
3、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4、有关发展党员工作。
5、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完成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学生工作等方面的各项任务。
6、讨论并决定对党员的奖惩。
7、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有关问题。
8、关于党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
9、其他相关内容。
第六条 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员人数较少或未划分党小组的支部,也可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
第七条 党小组会的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和决定,制订完成各项任务的措施。
3、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学习和生活的汇报,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根据党支部的部署,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
6、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7、讨论违纪党员的处理问题。
8、进行党员鉴定、民主评议,评选优秀党员。
9、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密切同群众的联系,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八条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基本经验等方面教育的一种主要形式,是党支部活动的重要内容。党课教育一般每学期进行一次,党员应全部参加;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也可以吸收他们听党课,进行有计划的培养。
第九条 党课教育的内容:
1、结合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形势政策教育。
2、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3、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经验的教育。
第十条 本规定由党总支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