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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党总支(支部)政治学习制度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4-06-06  来源:    浏览次数:

2009218日总支委员会会议通过)

 

一、为了及时了解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增强我院的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参加学习人员:

政治学习以支部为单位,由支部书记或宣传委员主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也可分党小组进行。

三、政治学习时间:

政治学习一般为每两周一次,原则上双周五下午进行,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政治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2、党和国家及省重要会议、学院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3、重要社论、评论员文章及其他重要内容;

4、学院统一安排的政治学习内容;

5、业务学习及其他。

五、政治学习要求:

1、参会人员要按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不准无故缺勤;

2、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本人应于本次学习开始前向负责人请假;

3、学习期间要认真学习,不准交头接耳或翻阅其他报纸、书刊等,需要讨论时,要积极发言。

六、 政治学习时因下列原因之一而缺勤者,不算缺勤:

1、学院安排出差;参加学院或上级安排的会议;脱产进修学习;

2、有紧急工作任务不能到会;

3、因病住院;

4、法定假期(如婚假、产假等);

5、经院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七、 政治学习的奖惩措施

作为评选优秀(或先进工作者)、年终考评的条件之一,每年度无故缺勤2次或因私事缺勤占考勤总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评优活动。

八、每次政治学习要作好学习记录,以备检查。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