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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学生专用假条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3-25  来源:    浏览次数:

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学生专用假条(第一联)


姓名



学号



方式


班级


家长姓名


方式



请假



始时间



外出地址



假时间



责任说明

学生请假外出期间造成的人财产安均由本人及学生家长负责。



请假原因





申请人:


班主任意见



签字


学工办意见




签字


分管书记意见




签字



师范学院、教育学院销假条(第二联)


姓名


假时间



请假原因



签字







备注:
1、请假1天班主任审批;请假1天以上班主任签字、辅导员审批;3天以上班主任签字、辅导员审核、分管
记审批。请假学生按照上表流程办理请假手续。两联都要填写,签批完第一联自己拍照发

考 评班长考评使用,销假时带回。第二联留在学工办备查。

2 、假期满学生应到学工办进行销假,如逾期未销假者参照《学生管理制度汇编》按累计
旷 课时间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及开除学籍纪律处分。
3 、签批辅导员(SX1113) 24 级 郑珍; 21 级 王泽凝; 22 级 娄强; 23 级 陈春(SX1114)。
签批分管副书记(SX1109) 孙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