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学生专用假条(第一联)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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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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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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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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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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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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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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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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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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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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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说明 |
学生请假外出期间,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均由本人及学生家长负责。 |
请假原因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班主任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学工办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分管书记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师范学院、教育学院销假条(第二联)
备注:
1、请假1天班主任审批;请假1天以上班主任签字、辅导员审批;3天以上班主任签字、辅导员审核、分管
书
记审批。请假学生按照上表流程办理请假手续。两联都要填写,签批完第一联自己拍照发
考 评班长考评使用,销假时带回。第二联留在学工办备查。
2 、假期满学生应到学工办进行销假,如逾期未销假者参照《学生管理制度汇编》按累计
旷 课时间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及开除学籍纪律处分。
3 、签批辅导员(SX1113) 24 级 郑珍; 21 级 王泽凝; 22 级 娄强; 23 级 陈春(SX1114)。
签批分管副书记(SX1109) 孙萍